精灵居然在这里居住十年,想到邪恶的黑暗精灵就在身边待了这么久,当即场面就沸腾起来了。
“……难怪这个街区有这么多失踪案件。都被这个黑皮当做了试验品吧。”
“我是说最近这么多盗窃案,搞不好入室偷窃的也是他。”
“……难道我始终生不出孩子,也是这个邪恶精灵的诡毒巫术。”
看起来很荒诞,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现实,而即使在科技文明异常发达的那个世界,在中世纪时期,实际上和这也差不多。
某个孩子传说被诅咒了,结果最后连村头的家猪生出畸形也怪他,这就是偏见和愚昧共同造就的结果。
“……若那个孩子是悲风,就真的不是黑他了。”
“……别说,我也想起这个可能性,算了,还是不要黑他,怪可怜的。我问过他,他说对猪没兴趣。”
“你居然还真问过他,但他说的你也信吗,他还说自己是正常人……话说,我们再这么看戏聊天下去,这家伙似乎要被打死了。”
此时不知是谁先出手了,结果就是一拥而上的铁叉和石头雨,若不是这黑暗精灵还有两把刷子,肯定已经挂掉了。
“不对啊,这家伙居然不还手,他就这么想死吗。”
强者的意志在血脉中流走,仅仅只是怒意就能够让普通人感到恐惧,这是黄金阶武职的共同特点,这黑暗精灵是个黄金阶的战职并不奇怪,既然他是十年前都来到这来了,那么能够在地面活上十年,显然不是菜鸟。
但让人稍微有些奇怪的是这家伙居然光挨打不还手,还不逃跑,让人怀疑他怎么能够在地面世界活下来。
稍微看了一下,确定不是某人给我下的套,我也决定插手了,但……
“请让一让,请让一让。”
推开拥挤人群进来的,是一个颇为英俊的华服青年,满头的红发梳理的整整齐齐,面容上的刀伤不仅没有毁容,反而让其多出些英武的气势。
从气势来估算,他个人的实力大概在白银巅峰和准黄金之间,考虑到其三十五岁未到的年龄,在人类之中已经算得上天才人物。
他穿着装饰作用大于实战作用的华丽金甲,腰间的却是一把史诗级神兵,背后还有两个至少是白银阶位的跟班。
“二十七皇子!”
“是米尔斯殿下!”
而从周边的反应来看,这位主动来参合的,居然还是个皇子。
而对照周遭的反应来看,他的名望还非常高,至少这商业区的市民很给他面子。
当然,既然是充当外交人员,我事前也做足了功课,这个米尔斯虽然在兄弟之中排名很低,在皇子中颇为低调,但实际上却是排名前五的继承人。
在现在的皇子内斗之中,有的人把手伸向了皇室掌握的军队,有的人的政策倾向于大商人,但和外部大贵族勾结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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